心理学部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简章


一、学部简介

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学科始于20世纪50年代初的心理学教研室,由著名心理学家章益先生、傅统先先生开启心理学的教学科研工作。1980年成为国务院首批恢复招生的硕士授权单位(普通心理学),2000年建立心理学系,2006年成立心理学院,2025年组建心理学部,现任部长为张文新教授。2002年获批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博士学位授权,2007年建成心理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,2011年获批心理学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。2019年,应用心理学本科专业获批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;2020年,心理学(师范类)本科专业获批山东省一流专业建设点;2024年获批应用心理专业博士授权点。学科整体实力强,历次教育部学科评估位居山东高校(含驻鲁部属高校)第一,近三年“软科中国”学科评估的最好成绩为全国第七。2023年,入围山东省一流学科建设“811”项目建设行列。

学部下设心理学院、学生发展与心理健康研究中心、心理学与交叉学科高等研究院。现有教职工70人,其中专业教师56人,75%具有高级职称,100%拥有博士学位,核心成员50%具有海外教育经历;拥有德国国家科学院院士1人(全职),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,国家级人才3人。拥有“脑科学与心理健康”山东省重点实验室、山东省学生心理健康发展中心、全环境立德树人山东省高校文科实验室等重要的科学研究、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平台。

学部秉持“学生、学者、学术”为中心的建设理念,拥有从本科生、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到博士后并涵盖师范类与非师范类专业、学术型硕博士和专业学位硕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。现有心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,包括基础心理学、发展与教育心理学、应用心理学三个二级学科,拥有应用心理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。近三年,在校全日制博、硕士研究生和留学生500人左右。

学部的教学科研条件优越。拥有先进、齐备的心理学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仪器设备,实验室面积达6000余平方米,设备总值超过7000万元。建有核磁共振脑成像实验室、数字化行为观察室、近红外脑成像实验室、发展行为遗传学实验室、脑电实验室、多导生理仪室、眼动与阅读室和大型数据处理中心等。建有丰富完备的心理学文献数据检索库和专业资料室。

学部长期秉持科研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,科研原始创新能力突出。在儿童青少年发展、人类心理疾患的发生机制、认知的神经基础、校园欺凌防治等领域提出了国际首创的理论模型和学术观点,系列科学发现进入国际权威教科书。2020年以来,承担国家级课题35项,其中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课题、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、国家社会科学重点课题4项,纵向科研经费超3000万元;在SSCI/SCI/CSSCI 期刊发文280余篇,其中SSCI/SCI 一区、国内顶尖期刊《心理学报》70余篇,5项成果进入国际权威教材《Adolescence》(12、13版,McGraw-Hill 出版社);获省部级以上奖励29项,其中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(国家人文社科领域最高奖项)、二等奖1项、青年成果奖1项,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。

学部建设积极对接国家重大战略,面向人民生命健康,社会服务成效显著。聚焦教育高质量发展,受教育部委托开展小学段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与表现水平研究,所研发成果进入新修订义务教育课程标准(2022年版);领衔研发我国校园欺凌防治体系,被教育部采纳政策咨询报告7项,并长期服务于教育部大中小学生心理骨干教师培训;建成山东省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平台,探索建立省域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创新模式,面向山东并辐射全国,致力于维护和提升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。积极开展学术共同体建设,加强文化学术交流,与德国德累斯顿工业大学、芬兰图尔库大学等国际名校联合科技攻关和高层次人才培养;发起成立中国心理学会校园欺凌与暴力防治专委会,主办多次国际学术会议。

二、招聘岗位和人数

三、招聘条件

(一)基本条件

1.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2.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;

3. 具有良好的品行,身心健康;热爱高等教育事业,有奉献精神、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;

4. 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;

5. 应聘高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(1974年1月以后出生),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(1984年1月以后出生);

6. 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。

(二)现役军人,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,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,被开除党籍的人员,被开除公职的人员,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,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。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》(人社部规〔2019〕1号)规定情形的岗位。

四、招聘程序

(一)发布招聘信息

通过山东师范大学网站(www.sdnu.edu.cn)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。

(二)报名与资格审查

1. 报名时间

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,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,根据岗位报名情况,适时启动面试、考察、体检程序,岗位招满即止,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。

2. 报名方式

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、邮寄等方式向招聘岗位所在单位提出应聘申请。

3. 报名材料包括:身份证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、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、《山东师范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》(附件2,电子版须同时发至学校邮箱和应聘岗位邮箱,邮件名为“应聘+岗位名称+姓名”)、岗位要求的条件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。相关证明材料包括:在职人员应聘的,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;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,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》(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);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,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、本人护照等材料。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电子版文档,一并通过邮件发送至相关邮箱。

4.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,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。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、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。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,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。

(三)考试

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,面向博士人员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,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。

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(或技能测试)等方式进行,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,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,试讲和答辩(或技能测试)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%;面试总分为100分,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。

(四)考察体检

按照招聘岗位,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,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:1.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。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,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。采取查阅档案、实地走访、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,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,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。政治素质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,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、遵纪守法情况、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。业务能力考察要突出工作能力,注重考察专业水平、工作实绩、岗位匹配度、心理素质等。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,提供相关信息、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。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,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。

体检按规定组织,在学校规定的符合相应标准的医院进行,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,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。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,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。复检只能进行1次,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

对放弃考察、体检资格或者考察、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,根据工作需要,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。

(五)公示聘用

对考试、考察、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,按规定统一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的,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,符合聘用条件的,发放《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》,凭《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》办理相关手续,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,确立人事关系。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,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,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。

五、相关待遇

(一)按照学校有关规定,为入职的优秀海内外青年博士(后)发放住房补贴;符合山东省、济南市人才政策的,同时享受有关待遇。

(二)学校的优质基础教育资源(山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集团、附属中小学等)为子女成长提供良好就学环境。

(三)学校在岗位聘任、访学进修、学科带头人培养等方面努力搭建人才成长平台。

六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
联系人:陈亮

报名邮箱:chenliang@sdnu.edu.cn

七、其他

未尽事宜,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。

 附件2:山东师范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.doc

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部

2025年1月26日



2025-06-16